摘要

<正>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在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已经将捐赠支出项目区分成"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和"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分别填报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和限额利润总额12%以内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但纳税人以及税务代理人员难以区分到底有哪些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