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更新是既有利益格局的再平衡,也是空间增值收益的再分配过程。在内地城市更新中,容积奖励等制度也逐渐成为政府实现公益性政策目标、推动城市更新的重要政策工具。然而,由于制度设计缺陷引发的一系列容积率奖励运作问题值得关注。对我国台湾地区的研究表明,通过刚性与弹性管控相结合、增强奖励标准的确定性、增强奖励制度管控的精细化程度等改革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制度缺陷,实现容积奖励的真正目标。深圳城市更新中的容积奖励制度与改革前的台湾地区具有相似之处,通过探究台湾地区容积奖励制度改革的运作逻辑,以期对深圳等内地地区城市更新中的容积奖励制度改革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