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裁判要旨】实名制下,倒卖的对象不限于纸质车票及凭证,电子车票订单可以解释为刑法中的车票,倒卖的手段也不限于车票的先买后卖,牟利为其本质特征。行为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有偿代购中使用抢票软件,严重干扰铁路正常的售票秩序,侵害广大旅客平等购票权,具有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倒卖车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