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殊类型地区是发展相对滞后地区,也是区域不协调、不充分发展的集中表现地区。在国外,以欧盟、美国、加拿大等为代表的国家或地区政府机构或组织,在特殊类型地区采用了区域规划、财政投资等政策扶持手段。通过对特殊类型地区发展政策的理论基础与案例的研究发现,国际上已形成以经济指标为主、其他指标为辅的特殊类型地区识别原则,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以投资作为最主要的政策工具,但是对其有效性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在地方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思想指导下的区域治理体制和区域行政壁垒制约了政策的实施,投资政策工具也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对于我国而言,参考国际经验确定特殊类型地区划分原则,有利于提高区域政策的实施效率,同时应当在发挥区域治理体系制度优越性的基础上探索更有效的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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