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吸引外资能力大幅提升,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对外商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地,因此亟待完善相关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以加强对外资管理和规范。我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建设经历了初步建立、向并购审查发展再到全面重构的历史过程。2015年颁布的《外商投资法》第35条正式确立了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但相关配套措施尚在酝酿中。原有的审查制度存在审查标准模糊、审查对象不明确、审查主体和分工不明确、审查程序不完备、缺少投资者权利救济方式等问题,需广泛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从多个方面予以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