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专门教育已取代工读教育与收容教养,成为教育与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较多条款规定了专门学校建设与专门教育开展的原则性要求,然而专门教育实施效果不佳,其落地落细落实仍需对相关条款条分缕析。作为“专门教育理论与实践”专题的第二期,在前期介绍专门教育制度的基础上,本期推出三篇文章,提出基于法条规定及现实考量且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