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辩证法已经成为当代中国辩证法最有活力的生长点,但仍存在实践阐释的单一化与辩证法的实体化的不足。实践观念的丰富化是对实践本身所应当包含的维度和层面的发现和发掘,也是我们在新的条件下对社会实践进行规范的要求和需要。辩证法形态的多维化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生命力和适用性的开拓和体现,也是我们在新的实践中对辩证法本身进行反思和建构的一种思路。对当代中国实践辩证法的探讨必须考虑到中国社会的特点,当代中国实践辩证法的发展深化应在反思和规范中国发展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