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问责制度建设和问责实践取得重要进展,堪称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场重要革命。然而,在近来的问责实践中也出现了局部的偏差和问题,由此引发是否存在问责泛化、问责过度等的争议。有鉴于此,特别需要在理论上澄清一些重要原则,但在实践上澄清一些基本事实。权力制度设计的理论原则是尽可能实现权力和责任的对应性平衡。在我国当下的党政机关权责配置实践中存在着三大特点,即权大于责仍是普遍现象,权大于责在权力体系纵向维度存在不平衡性,权大于责在不同权力类型间也存在着不平衡性。因此,在未来的问责实践中,应当继续加强问责工作,而且强化责任和问责的工作要更加精准化和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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