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办发[2020]8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12月29日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