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化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属于环保设施,将其纳入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从验收主体、验收条件、验收程序等角度来看是可行的,但需解决关注重点及专业深度不同、验收报告内容及格式差异等问题。现阶段,要合并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需充分征求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统筹安排好包括在线监测系统在内的环保设施建设、调试及验收进度,同步开展比对监测和验收监测,整合编制验收报告,确保验收工作质量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