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并政办发〔202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重新修订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2014年12月31日印发的《太原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政办发〔2014〕8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