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考察我国国家公园建设实践历程,本文分析国家公园立法研究现状及简述国外经验。根据当前国家公园地方试点实践情况引出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目标之下,国家公园的现实立法需求。并提出了在国家层面建立《国家公园法》,地方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国家公园法实施细则,国家公园主管机关编制国家公园具体规划的多层次立法方式。此外,本文科学分析了国家公园立法与自然保护地立法的关系,谨慎处理国家公园立法对于整个自然保护地立法体系化的影响。作为法治因应,我国应以具有可操作性《国家公园法》为先,尽快确立一套适应国家公园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国家公园法》的先行探索意义,以整体性思维为指导,从构建自然保护地法律体系的大局出发,制定具有共性的原则机制,为将来制定的《自然保护地法》提供立法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