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缺乏是导致企业年金发展迟缓的主要因素。从总体来看,全国至今没有关于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统一法规,而从税收优惠的幅度来看,大多数地方采取企业缴费工资的4%的税收优惠幅度明显偏低,难以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应适当提高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幅度,明确个人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为了防止企业滥用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偷税、漏税,政府还应制定一些反偷税、漏税的条款。允许职工向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免税,即允许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中扣除,这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双方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加快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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