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基本案情2017年6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毛某某至本市其前妻金某住处,二人先因琐事发生争执,后毛某某拽拉被害人金某头发将其往客厅地板上拖、甩,强迫被害人跪在地上为其口交,并有踢打、辱骂,造成被害人身体多处淤青。一审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毛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害人金某以量刑畸轻提出抗诉申请。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严重,应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遂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