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思维是这个时代的重要思维,涉及到产品创意,它的特征可以被归结为"开放性""协作性""快速迭代性"和"戏虐性"。一方面互联网思维为创意的开展提供框架与指向,另一方面互联网思维与创意本身具有一定的内在一致性。通过对"故宫"和"大英博物馆"文创产品的比较,发现故宫文创产品所体现出的互联网思维在各方面都要优于大英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关于未来文创产品的开发,一方面应该注重网络科技与设备的使用,给文创产品消费者带来新的体验;另一方面应该注意对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以尽量满足文创产品消费者的偏好。

  • 单位
    大连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