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一种独立于法律规则的规范范畴即法律原则,是原则理论成败的关键。许多法学家都会将逻辑结构当作规则与原则的重要区分标准,但却很少给出细致的分析。中国学界既有的讨论多聚焦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而对于法律原则所言不多。根据语用学观念,规则和原则作为规范语句的意义,来自于这些陈述的使用实践,是由它们在法律推理中的角色决定的。因此,规则与原则在逻辑结构上的差异,也是与我们运用它们进行推理的方式相关的。这种差异主要不是逻辑表述的形式问题,而是服务于正确法律推理目的的实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