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内政办发[2020]14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加快建立全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