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的特色原则主要有地域说、反映说和风格说三种观点。基于对风格说的理解,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中要突出地方特色原则,应当符合严格遵循有关上位法原则和规定,贯彻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突出地方立法针对性,将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与有特色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