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达的《在法的前面》是对卡夫卡小说《审判》中的一则寓言《在法的门前》的论述。在该文本中,德里达对文学与法律的关系进行了阐释与解构。德里达认为文学是虚无的,而法的概念中同样有虚无的成分,法律和文学的共通性和独特的联系使得德里达用"延异"的概念对它们之间的关系做出了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