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相比较2006年《财务报表列报准则》,2012年财政部发布的该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增加了对持续经营能力、重要性和终止经营等重要会计概念的定义,完善了利润表的列报层次和提升了附注信息披露的功能。结合准则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重点对持续经营能力界定的不足与附注披露内容的进一步扩展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