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进程,契合制度反腐的内在要求,监察调查程序亟需理论研究的深入检视。对监察法的规范分析表明,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调查程序表现出"一体化"的程序设计,监察调查一体化程序已经形成。对此,理论研究提出了诸多质疑,主张区分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的调查程序。然而,这种主张面临违背司法认知规律、权力失控、阻碍调查、程序控制流于形式等多重挑战。反观监察调查一体化程序,不仅与行为性质、调查措施、证据规则相协调,而且与反腐形势、案件性质、法律经验相适应。因此,监察调查一体化程序是更为恰当的制度选择,应当在此基础上探寻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完善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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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