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认识论中,在获取知识时会遭遇到"明希豪森困境",即无穷后退,循环论证和教义终结,在司法论证过程中也会遇到相同的困境,即司法"明希豪森困境"。传统的逻辑学解决路径存在一定的局限,而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另辟蹊径,把司法判决证立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质量作为检验司法判决合理性的解决途径,踏出了摆脱司法论证之困的坚实一步。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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