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澳洲政府近年大数据、创新及知识产权三大领域法律、政策及双边协定进行贯通式的文本解读,并将之放诸澳洲具体的国情中进行分析。本文指出,澳洲在主要发达国家的创新绩效中居于末位,这一尴尬的国情似乎是澳洲在大数据、创新及知识产权等领域提倡宽容、灵活和共享理念的根本原因。由之可见,一国知识产权及创新制度的建设,应当根据一国国情决定。澳洲实践在细节上证明了这一点,中国亦自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