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2019年8月23日以粤发改规[2019]4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防控城投企业债务风险,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促进我省债券融资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内城投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