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的核心在于“党建引领、统战聚力、政府搭台、村企唱戏”,有利于凝聚乡村振兴各方合力、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增收新途径、催生一批振兴乡村新业态,推动合伙企业新发展。但目前仍面临扶持政策尚不完善、合伙项目带动作用尚需提升、长效机制尚需健全、村企合伙推进力度还不平衡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应强化政策扶持,突出产业带动,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完备服务体系,挖掘多层次合伙共建模式,为乡村振兴聚力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