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平台在信息传播中的枢纽地位及其掌握的技术治理手段,使其具备参与互联网内容治理的必要性;然而,平台作为私人主体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也存在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难平衡、缺乏违法内容判断及处置能力、程序正当性难保障等潜在问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公民的表达权。应对这些问题,需要多元治理主体形成合力,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前提下,发挥政府监管、行业公约、用户监督的协同作用,保障互联网平台责任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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