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北洋时期的多数年份里,全国绝大部分省区与北京政府都保持着司法统一。南北政治分立使南方各省与北京政府之间的司法关系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断裂。南方各省之间的政治状态以及司法行政与审级管辖的差异导致各地司法关系断裂的不同步。促使司法关系中断的最主要因素,是南方各省建立了最高审判机关。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