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经济制度作为人们对生产资料占有、支配和使用等一系列经济利益关系的制度性规范,在利益关系的协调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单一公有制不能形成多样利益主体;不能满足当前生产力条件下的多种利益需求,不利于实现利益和谐。私有制也不能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共同体;私有制产权制度导致利益矛盾尖锐对立。利益和谐只有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才能实现。因此,我们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为实现利益和谐提供物质基础;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