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情】2022年11月,苏某入职了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工作内容是通过电话联系潜在客户,为客户办理消费贷款。工作7天后,苏某感觉自己不太适合这份工作,便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结算这7天的工资。但公司却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关系,且这7天应为培训期为由拒绝支付。苏某则认为,虽然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但这7天的培训期,其每天按照公司的要求准时打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培训的内容,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力,公司应支付其7天的工资。双方就此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