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诠释的“四方模式”

作者:刘金山
来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05): 178-184.
DOI:10.19836/j.cnki.37-1100/c.2020.05.017

摘要

作者、文本、读者是现代诠释学着力关注的"三方",基于这种理解,不少现代诠释学家在"三方模式"中展开工作,从而造成了"文本中心""作者中心"或"读者中心"等不同诠释学观点的分歧。借鉴一些释经学家的洞察,我们认为,诠释过程中所涉及的不是三方而是四方,在现代诠释学的视域中,作为独立的第四方的是"真理"。根据这个洞察,"作者—文本—读者—真理"构成了诠释的"四方模式"。在具体的诠释实践中,"四方模式"的运行方式是:真理作为普照之光照亮整个诠释空间,作者、文本、读者三者之间存在着循环、可逆的关系。与"三方模式"相较,"四方模式"更符合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两位诠释学家的思路。在"四方模式"下,聆听真理的声音、在真理的引导下不断修正既有理解是最为根本的诠释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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