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治理绩效差异化现象与不平衡问题。基于“政府行政层-政社互动层-村民自治层”的整体性分析框架,以我国31个省份为案例样本,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探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及其相互之间的联动效应,以揭示高治理绩效的生成模式与路径选择。研究发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绩效生成呈现出了一种超越“双轨式治理”传统的“复合型治理”逻辑:1)强有力的行政执行与高程度的村民自治相结合的“双轨式治理”仍为必要条件,发挥着普适性的作用。2)仅有“双轨式治理”并不构成农村人居环境高治理绩效的充分条件,资金投入、激励强化、协同互动与情感联结等四个条件变量相互作用,与“双轨式治理”一同形成了驱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绩效生成的多样化组态,包括“双轨治理-情感激励”模式、“双轨治理-情感协同”模式、“双轨治理-财政激励”模式、“双轨治理-财政协同”模式与“混合型治理”模式。3)通过跨案例比较进一步发现,“双轨式治理”的超越逻辑是在政府工具介入属性(经济属性与情感属性)和治理主体关系面向(分立面向与合作面向)两大维度的基础上形成的。不同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与特色优势有针对性地选择治理模式与路径,以弥合治理绩效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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