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函[2019]106号毕节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将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变更为贵州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毕府呈[2017]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变更认定为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至范围和核准面积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