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政社关系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前提和服务质量的保证。目前,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政社关系的研究多集中于类别归属等内容,较少对类型划分的规律以及各类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深入分析。从管理从属性和服务目标一致性的角度出发,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政社关系分为"政府主管、组织参与""政府主导、组织运作""政府允许、社会企业运作""政府支持、康复机构运作"等类型。以上政社关系类型是不断转化的,在转化过程中会产生影响资源配置效果、降低服务供给质量、偏离公益性目标、增加监管风险等负面效应。围绕以上问题,本文提出通过政府主导来优化城市居家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的方式、通过加强引导来巩固社会企业公益性的目标、通过强化平等关系或提高服务能力来提高社会组织的自主性、通过明确权责关系及完善评估来加强服务监管等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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