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古代城镇的形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由中央政府设置,另一种是由“圩”、“场”和“墟”等发展演变而来。两个三角洲的城镇都处在历代封建王朝的有效管理之下,县与府(州、郡)由中央政府统一设治,农村则实行乡里亭与保甲制度,农村中的市镇与圩市主要由乡族势力控制,部分重要市镇由封建王朝控制。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的农业开发后,农村商品经济发达,城镇经济繁荣,工商业、手工业发达,先后成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区。长江三角洲与珠江三角洲的城镇主要分布在农业生产条件优越的地方、沿水陆交通线、沿海、大城市周围等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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