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朝康熙、乾隆时期,台湾地区的客家人因帮助清军平定农民暴乱而被赐封为“义民”;在咸丰同治时期,广东西路的客家人同样帮助清军平定暴乱,获得了“义民”的待遇。有意思的是,两地客家人助军平乱的行为后来都被指控为假借公义以涉私恨,然而官方的态度则迥然不同。台湾地区客家“义民”身份一直保留,甚至还发展成“义民爷”信仰;而广东西路的客家“义民”后来竟被贬为“匪党”,甚至遭到政府的强行遣散,被迫离开住地迁移他处。造成如此不同结局的深层原因,主要在于清政府在两地的不同利益诉求:在广东西路,主要是维护地区稳定,在台湾,则是彰显政府权威。对于客家“义民”的“义”与“匪”,完全是由清政府根据对政府的忠诚程度进行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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