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旨在解决舰船装备计划修理一直采用定价成本加5%利润的成本加成定价方法且未与质量、进度挂钩、以及难以全面激励承修单位提升修理效益的问题。[方法]选择成本、质量、进度作为激励因素,将成本区分为固定和激励约束两部分来设计成本激励金,剔除甲方造成的拖期设计进度激励金,以及根据舰船装备计划修理特点建立质量特性评价指标体系,以此设计质量激励金。[结果]算例分析结果表明,承修单位通过成本、进度、质量激励金获得合理的利润激励,综合绩效较好的项目可以突破5%的利润率限制。[结论]通过建立此激励金,可有效促使承修单位控制成本、提高质量、加快进度,对完善装备激励定价机制、提高舰船装备计划修理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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