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我国钢铁类上市公司2007年-2012年会税差异的研究,发现六年来会税差异存在波动趋势,其均值由2007年的正值下降到2008年的负值,其后连续两年上升,2010年会税差异达到最大,然后又下降。进一步,通过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后的配对样本T检验,发现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前一年与实施当年的会税差异存在显著性,而与实施后的其他年份不存在显著性。最后,对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差异的处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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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