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8年8月,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吉利汽车研究院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起诉威马汽车以及旗下的四家子公司,要求威马汽车支付21亿元的侵权赔偿。2022年12月,一审法院判决认为:经比对,吉利汽车和威马汽车双方图纸中的零部件尺寸、标注位置等信息,有5个零部件为实质性相似,这5个零部件分别是前稳定杆总成、后桥总成安装支架、前悬左下摆臂、前稳定杆左趁套、后桥总成,均为汽车底盘零部件;判决威马汽车赔偿吉利汽车700万元,包括经济损失50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的各项花费200万元,并停止使用用于EX5车型上的5个汽车零部件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