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文〔2023〕158号漳浦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漳浦县2022年度第七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浦政地〔2022〕2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漳浦县境内农用地16.1902公顷(其中耕地14.747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漳浦县古雷镇港口村水浇地14.4877公顷、旱地0.2593公顷、草地0.0306公顷、其他农用地1.412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308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6.2210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