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办机[2010]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为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产品纳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促进农机工业科技进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我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度调整申报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现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