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明新公私观的出现,在对公私观念重新定义的同时,也深刻反映了社会秩序的剧烈变动。私的价值的再发现,以王学现成派的主张最为突出,迎合了明代中期以后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趋势。对公的内涵的再思考,以东林派人士的思想最具代表性,与当时伴随里甲制崩溃而出现的新的政治秩序密切相关。而对公私互动关系的重构,在明清鼎革之际,则以新地主阶级为主力军。他们激烈批判皇帝私有天下的价值观念,在对明朝灭亡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对新社会秩序的构想。这种构想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且在清朝得到了部分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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