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主持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34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参保人员疑似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应主动与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联系,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下达《告知书》,并暂停发放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果经办机构未向相对人下达《告知书》,直接停发相对人养老保险待遇,并从其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