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3]4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3年7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贵州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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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