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政办函[2020]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8月9日杭州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建设目标以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为契机,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到2021年9月,全市及所有区、县(市)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到2021年底,建成省级"无废城市";到2023年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争创全国"无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