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庭疾病国际分类方向下眩晕疾病的临床诊疗思维及治疗原则

作者:田军茹; 赵性泉
来源:中华内科杂志, 2016, 55(10): 746-749.
DOI:10.3760/cma.j.issn.0578-1426.2016.10.002

摘要

<正>一、前庭疾病国际分类(ICVD)(一)ICVD的框架结构[1]ICVD对前庭疾病的界定主要在两方面:(1)累及前庭迷路的内耳疾病;(2)由迷路至脑的传导通路包括脑干、小脑、相关皮层下结构和前庭皮层的病变。对于临床症状类似于前庭疾病但是原发于其他系统的疾病,ICVD主要集中于这些疾病的前庭表现,不诉求于重新定义和分类这些非前庭性原发疾病。例如,晕厥、抽搐、卒中、头痛、小脑性共济失调、锥体外系运动性疾病及已由其他临床专科定义的行为性疾病。ICVD是由相互关联的4个层面构成的体系,每个层面在这个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内发挥作用(表1)。诊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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