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讼师"出现与存续的现实原因,在于法律服务业实行市场准入造成的供给缺口与基层庞大需求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形成的"市场空白",无法通过市场自身予以调节。如果相关政策机制无法弥合,"新讼师"的身影还将继续出现在基层纠纷与诉讼中,并可能随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而愈发活跃。因此,需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解决"新讼师"现象隐匿的社会问题,引导"新讼师"角色有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