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香港保险业监理处组织实施的"香港保险中介人素质保证计划",对保险中介人的素质作了明 确要求,且能持续保证。这是一种素质监管的模式,值得中国保险业借鉴。推行素质监管,有利于从源头 上进行监管,有利于坚持以人为本的监管原则,有利于中国保险的做大做强,有利于充分体现保险监管的 内在要求,创新监管理念。推行素质监管,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