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4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3月30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22年4月3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0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