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陕水河湖发〔2022〕33号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韩城市水务局: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精神,落实省政府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十四五”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陕西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陕西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并经2022年4月28日省水利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