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提出了对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监督落实要求,为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本文按照有据可依、全面系统、客观可行的原则,研究构建了由5个一级指标分类、12个二级指标释义组成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的评估指标体系,明确了评估方法,并给出标准化建议。

  • 单位
    国家信息中心